一. 简介
由劳工事务局与澳门理工学院合办的「职安健吉祥物」设计比赛,是一项向全澳市民推广「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活动。这项比赛旨在鼓励市民大众运用创意,设计一个吉祥物,以提醒各行业的从业员注意工作安全,藉此活动协助推广「职安健」信息和广泛宣传「职安健」的重要性。
二. 「职安健吉祥物」的主题及用途
- 鼓励大众市民创作,以造型有趣丶性格鲜明的吉祥物作为亲善大使,提醒各行业从业员应时刻注意工作安全,预防工作意外的发生;
- 获奖的吉祥物设计将可能制作成不同类型的宣传物品,向公众宣扬注意工作安全的信息。
三. 比赛组别及参加资格
- 公开组
凡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年龄满18岁或以上的人士 - 学生组(下设两个组别):
- 中学组 - 凡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本澳中学生
- 小学组 - 凡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本澳小学生
四. 奖项及奖金
每个比赛组别均设有冠军 1名、亚军1名、季军1名、优异奖2名及最具人气作品奖1名,获奖参加者可获得奖座及奖金,奖金如下:
奖项 | 公开组 | 学生组 (中学组) |
学生组 (小学组) |
冠军 (1名) | 澳门币 8,000元 | 澳门币 5,000元 | 澳门币 2,000元 |
亚军 (1名) | 澳门币 5,000元 | 澳门币 3,000元 | 澳门币 1,500元 |
季军 (1名) | 澳门币 3,000元 | 澳门币 2,000元 | 澳门币 1,000元 |
优异奖 (2名) | 澳门币 500元 | 澳门币 500元 | 澳门币 500元 |
最具人气作品奖 (1名) | 澳门币 1,000元 | 澳门币 1,000元 | 澳门币 1,000元 |
五. 专业评审及评审准则
专业评审由劳工事务局、澳门理工学院、相关设计专业团体代表组成,评审标准是按参赛作品角色对主题的表达、创意、画功/技巧与色彩等表现进行评分,从每组别选出冠、亚、季军及优异奖得奖作品。有关评分比例如下:
- 主题表达 40%
- 创意 30%
- 画功/技巧 15%
- 色彩 15%
六. 公众投票 (最具人气作品奖)
专业评审从各组别选出20张入围作品,由公众投票选出 “最具人气作品奖”。参加公众投票而选中冠军作品的巿民可参加抽奖,每组会抽出两名得奖者,每名得奖者将获澳门币300元的超级巿场礼券。
七. 作品规格
- 参赛者可以手绘或电脑绘制方式设计作品,如以立体造型形式创作亦需以拍摄方式进行打印,创作可以独立角色或可以系列形式出现;
- 手绘须绘画在A4尺寸的白色画纸上;倘属电脑设计,需附上解像度不少于300dpi之JPEG档;
- 须构思吉祥物角色的名称及提供设计概念简介(少于100字)。
八. 作品提交
- 截止交件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
- 亲身递交或邮寄
手绘作品及图像档案(须烧录于CD或DVD内),可亲身递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221-279号先进广场大厦二楼
劳工事务局 职业安全健康厅收 ( 信封面请注明:「职安健吉祥物」设计比赛 )
亲身递交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 至 下午1:00 及 下午2:30 至 下午5:45,
- 星期五 上午9:00 至 下午1:00 及 下午2:30 至 下午5:30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邮递作品则以邮戳日期为准;
- 参赛作品须连同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及参赛表格一并递交,参加学生组的参赛者另需提交学生证副本。参赛表格可于劳工事务局网页www.dsal.gov.mo下载。
九.参赛细则
- 每份参赛作品仅限一人登记报名;
- 每名参赛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参加组别数目亦不限,但每名得奖者在同一组别中最多只能获颁一个奖项;
-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及未曾公开发表或未曾参加过其他相关比赛。任何抄袭、复制及模仿他人之作品者,主办机构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及调整赛果;
- 参赛作品内容涉及的版权事宜须由参赛者负上全责;
- 劳工事务局将拥有得奖作品的使用权,或因应实际宣传需要而对作品作出适当修改;
- 劳工事务局保留一切刊登和展出作品的权利,并有权以任何形式将有关照片/影片/作品复制使用,而毋须额外支付费用予有关参赛者。而作品版权按国际版权法归创作者拥有;
- 得奖结果由专业评审团评定,参赛者不得异议;
- 参赛表格一经递交,即表示参赛者同意以上参赛细则;
- 劳工事务局保留对比赛章程之修改及最终解释权利,而无须先行通知参赛者。
十. 作品取回
除入围作品外,其余作品可于2017年1月15日前到劳工事务局取回,所有逾时未取的作品将由主办机构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