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奖作品 - 公开组


得奖作品 - 中学组


得奖作品 - 小学组


是次由劳工事务局和澳门理工学院合办的「职安健吉祥物」设计比赛共收到300份作品,反应非常踊跃。比赛的专业评审现已选出小学组、中学组和公开组三个比赛组别各20份入围作品让公众进行投票,选出“最具人气作品奖”。

参加市民可于每个组别投票各 1 次,成功投选任何一个组别的冠军作品可参加抽奖,每组会抽出两名得奖者,每名得奖者将获澳门币300元的超级巿场礼券。投票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15日。

抽奖结果和比赛最后优胜作品名单(冠军、亚军、季军、优异奖及最具人气作品奖)将于2017年2月底公布。

投票活动已完满结束, 多谢各位参与和支持!


公开组



中学组



小学组





你的投票作品

注意事项

  1. 参加者须为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之人士,并须填写个人资料,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只用作参加本次网上投票之用;
  2. 每位参加者只可于每个组别(小学组、中学组和公开组)投票各 1 次,若发现重复投票、遗留或错误填写资料者,将删除参加资格;
  3. 投票期间由原定的 2016年12月16日至 2017年1月15日顺延为 2017年1月3日至 2017年2月15日,抽奖结果会于本专题网页公布,主办单位亦会个别以电话通知各得奖者;
  4. 本注意事项未有载明之事项,将以主办单位决定为准。

公众投票 (最具人气作品奖)抽奖活动得奖者

公开组 - 洪志胜 , 洪嘉胜

中学组 - 叶伟涛 , 王慧婷

小学组 - 欧阳嘉浩 , 郑咏沁

一. 简介

由劳工事务局与澳门理工学院合办的「职安健吉祥物」设计比赛,是一项向全澳市民推广「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活动。这项比赛旨在鼓励市民大众运用创意,设计一个吉祥物,以提醒各行业的从业员注意工作安全,藉此活动协助推广「职安健」信息和广泛宣传「职安健」的重要性。

二. 「职安健吉祥物」的主题及用途

  • 鼓励大众市民创作,以造型有趣丶性格鲜明的吉祥物作为亲善大使,提醒各行业从业员应时刻注意工作安全,预防工作意外的发生;
  • 获奖的吉祥物设计将可能制作成不同类型的宣传物品,向公众宣扬注意工作安全的信息。

三. 比赛组别及参加资格

  • 公开组
    凡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年龄满18岁或以上的人士
  • 学生组(下设两个组别):
    • 中学组 - 凡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本澳中学生
    • 小学组 - 凡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本澳小学生

四. 奖项及奖金

每个比赛组别均设有冠军 1名、亚军1名、季军1名、优异奖2名及最具人气作品奖1名,获奖参加者可获得奖座及奖金,奖金如下:

奖项 公开组 学生组
(中学组)
学生组
(小学组)
冠军 (1名) 澳门币 8,000元 澳门币 5,000元 澳门币 2,000元
亚军 (1名) 澳门币 5,000元 澳门币 3,000元 澳门币 1,500元
季军 (1名) 澳门币 3,000元 澳门币 2,000元 澳门币 1,000元
优异奖 (2名) 澳门币 500元 澳门币 500元 澳门币 500元
最具人气作品奖 (1名) 澳门币 1,000元 澳门币 1,000元 澳门币 1,000元

五. 专业评审及评审准则

专业评审由劳工事务局、澳门理工学院、相关设计专业团体代表组成,评审标准是按参赛作品角色对主题的表达、创意、画功/技巧与色彩等表现进行评分,从每组别选出冠、亚、季军及优异奖得奖作品。有关评分比例如下:

  • 主题表达      40%
  • 创意             30%
  • 画功/技巧     15%
  • 色彩             15%

六. 公众投票 (最具人气作品奖)

专业评审从各组别选出20张入围作品,由公众投票选出 “最具人气作品奖”。参加公众投票而选中冠军作品的巿民可参加抽奖,每组会抽出两名得奖者,每名得奖者将获澳门币300元的超级巿场礼券。

七. 作品规格

  • 参赛者可以手绘或电脑绘制方式设计作品,如以立体造型形式创作亦需以拍摄方式进行打印,创作可以独立角色或可以系列形式出现;
  • 手绘须绘画在A4尺寸的白色画纸上;倘属电脑设计,需附上解像度不少于300dpi之JPEG档;
  • 须构思吉祥物角色的名称及提供设计概念简介(少于100字)。

八. 作品提交

  • 截止交件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
  • 亲身递交或邮寄
    手绘作品及图像档案(须烧录于CD或DVD内),可亲身递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221-279号先进广场大厦二楼
    劳工事务局 职业安全健康厅收 ( 信封面请注明:「职安健吉祥物」设计比赛 )
    亲身递交时间为:
    •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 至 下午1:00 及 下午2:30 至 下午5:45,
    • 星期五 上午9:00 至 下午1:00 及 下午2:30 至 下午5:30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邮递作品则以邮戳日期为准;
  • 参赛作品须连同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及参赛表格一并递交,参加学生组的参赛者另需提交学生证副本。参赛表格可于劳工事务局网页www.dsal.gov.mo下载。

九.参赛细则

  • 每份参赛作品仅限一人登记报名;
  • 每名参赛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参加组别数目亦不限,但每名得奖者在同一组别中最多只能获颁一个奖项;
  •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及未曾公开发表或未曾参加过其他相关比赛。任何抄袭、复制及模仿他人之作品者,主办机构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及调整赛果;
  • 参赛作品内容涉及的版权事宜须由参赛者负上全责;
  • 劳工事务局将拥有得奖作品的使用权,或因应实际宣传需要而对作品作出适当修改;
  • 劳工事务局保留一切刊登和展出作品的权利,并有权以任何形式将有关照片/影片/作品复制使用,而毋须额外支付费用予有关参赛者。而作品版权按国际版权法归创作者拥有;
  • 得奖结果由专业评审团评定,参赛者不得异议;
  • 参赛表格一经递交,即表示参赛者同意以上参赛细则;
  • 劳工事务局保留对比赛章程之修改及最终解释权利,而无须先行通知参赛者。

十. 作品取回

除入围作品外,其余作品可于2017年1月15日前到劳工事务局取回,所有逾时未取的作品将由主办机构负责处理。

参赛表格

宣传海报